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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工业炸药生产线并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公告
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工业炸药生产线并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公告
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工业炸药生产线并线技术改造项目现已委托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工业炸药生产线并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长兴县煤山镇新源村二都自然村
建设内容: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现拟投资1358.8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项目进行产品调整及安全技术升级,淘汰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线,实现乳化炸药生产线连续化、自动化,将乳化炸药生产线升级为1条年产18000吨的乳化炸药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 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包装袋、废包装桶、沉渣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尾气沿一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安装隔声罩、减震垫,将设备设置于室内,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后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包装袋、废包装桶、沉渣等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妥善处置,企业不自行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有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
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兴县煤山镇新源村二都自然村
联系人:马福民
联系电话:0572-6702392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
联系人:朱功海
联系电话:15953668869
环评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人:曹科长
联系电话:0572-6238087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1月7日~1月20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 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6日